男子刚出狱后神智不清犯抢劫罪被判入狱11年太和法院新闻2017年底,大和市一名男子因盗窃和强迫猥亵罪被判处18个月有期徒刑。位于深圳市宝安区。今年,出狱不到一个月,一名男子又因抢劫再次撞上高墙。太和县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宣判,被告人罗木红犯抢劫罪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19年4月12日、4月16日,被告人罗某红在出租房屋内跟踪女受害人张女士、文女士,对其实施。。、言语威胁。文茂先生的500元、400元被抢走。罗莫红。。要求张先生交出500元“生活费”,并再次威胁张先生说:“你敢报警,我就杀了你全家”。罗某红殴打文先生后,询问文先生是否愿意给他钱或者和他睡觉,文先生选择给他100元现金,并通过微信转账300元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罗某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武力、强行进入他人房屋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。被告人罗木红在受害人孤立无援、无力反抗的情况下,当场使用。。、胁迫,强迫受害人当场交出钱物。因被告人系惯犯,依法应从重处罚,故判处上述刑罚。
标题:泰和县重大刑事,泰和砍人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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